公告摘要:
铁山港(临海)工业区八号路以东、新二路以南 70211.37平方米(折105.32亩)工业用地(造纸和纸制品业),容积率≥0.8且≤1.8,起始价为人民币1686万元,竞买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843万元。
西藏路以西、美景路以北 55551.58平方米(折83.33亩)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S1≤2.3、S2≤2.0,起始价为人民币33691万元,竞买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10108万元。
报名时间:2021年9月26日至2021年10月25日;
挂牌时间:2021年10月16日至2021年10月27日16时。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北海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委托北海市地产交易中心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2021GC12012
土地位置:铁山港(临海)工业区八号路以东、新二路以南
出让面积:70211.37平方米(折105.32亩,以实测面积为准)
土地用途:工业用地(造纸和纸制品业)
容积率:≥0.8且≤1.8
建筑密度:≥30%且≤65%
建筑系数:≥35%
绿 地 率:--
出让年限:50年
地块编号:2021GC12013
土地位置:西藏路以西、美景路以北
出让面积:55551.58平方米(折83.33亩,具体以实测面积为准)
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
容积率:S1≤2.3、S2≤2.0
建筑密度:S1≤25%、S2≤25%
建筑系数:--
绿 地 率:S1≥30%、S2≥30%
出让年限:70年
上述地块按现状出让,(一)2021GC12012号地块: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投资强度不低于150万元/亩;项目产出强度不低于2800万元/公顷;地均税收不低于75万元/公顷。其余详见规划设计要点。(二)2021GC12013号地块:1. S1、 S2地块作为一个标的整体出让。2.S1地块须配建1所12班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小于468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小于3240平方米,需与用地首期建设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无偿移交教育部门。用地须按规划要求控制公共通道(详见设计要点附图),公共通道建设须服从市政规划相关要求,线型须与市政道路衔接。可与S2地块统一规划。3.S2地块须按规划要求控制公共通道(详见设计要点附图),公共通道建设须服从市政规划相关要求,线型须与市政道路衔接。可与S1地块统一规划。4.其余详见规划设计要点。
二、竞买申请人范围:(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对竞买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二)竞买申请人在我市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本期土地竞买:1、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2、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三)因失信行为被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得参加竞买;(四)2021GC12012号地块竞买申请人报名时,须一并提交入园手续(如与园区管委会签订的投资协议等)。(五)2021GC12013号地块申请人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出让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挂牌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挂牌地块设有出让底价,竞得价格必须不低于底价)。
2021GC12012号地块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1686万元(折16万元/亩),竞买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843万元,每次竞价加价最低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
2021GC12013号地块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33691万元(折404.32万元/亩,平均楼面价2767元/平方米),竞买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10108万元,每次竞价加价最低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
四、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本期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9月26日至2021年10月25日,到北海市长青东路52号市地产交易中心招拍挂业务窗口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报名时间、地点:申请人可于2021年9月26日至2021年10月25日,到北海市长青东路52号市地产交易中心招拍挂业务窗口交纳竞买履约保证金,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办理报名手续。
六、挂牌时间、地点: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北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挂牌时间为2021年10月16日至2021年10月27日16时。
七、挂牌成交价款支付及说明:2021GC12012号地块成交价款分三期缴纳,自地块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50%,第二期不低于30%,一年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以上各期缴款均不计收利息)。如一年内未按期缴纳成交价款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竞得人原交纳的土地定金(即竞买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已交纳的成交价款扣除土地定金外余款(不计利息)退还竞得人,并保留依法追索赔偿政府损失的权利。
2021GC12013号地块如成交价款在3亿元以上,10亿元(含10亿元)以下的,自地块成交之日起9个月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其中,自地块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50%,自地块成交之日起5个月内再缴纳成交价款30%,余款自地块成交之日起9个月内缴清。如成交价款在10亿元以上的,自地块成交之日起1年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其中,自地块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50%,自地块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再缴纳成交价款30%,余款自地块成交之日起1年内缴清。在地块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的50%的前提下,余款在上述缴款期限内缴款确有困难的,经申请批准可适当延长缴款期限,但缴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并需按欠缴金额及逾期缴款时间,按每天1‰计收违约金;经延长缴款期限仍未缴清成交价款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竞得人原缴纳的土地定金(即竞买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已缴纳的成交价款扣除土地定金外余款(不计利息)退还竞得人,并保留依法追索赔偿政府损失的权利。
土地契税、印花税(由竞得人缴纳部分)由竞得人按规定另行缴纳。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北海市长青东路52号市地产交易中心
联 系 人:谢先生 、陈先生
联系电话:0779-2051681 、0779-2073639
开户单位:北海市地产交易中心
开户行及账号列表:
九、北海市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公告为准。
北海市自然资源局
北海市地产交易中心
202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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